自9月1日起,人社部印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据了解,《规定》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职称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性文件,《规定》将过去分散的政策上升为统一规定,将一般性政策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随着这份《规定》的施行,我国将从源头上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依法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
《规定》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此规定。
《规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条件和评审专家条件。
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陈英(化名)是中专毕业,于2010年获得中级工程师职称。
采访中,陈英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获得职称能直接带来加薪、晋升等实际利益,因此单位想要申报职称的同事不在少数。“在我们单位,申报每一级职称需间隔五年,申报人需通过笔试、口试、答辩3项环节的考核评审,从助理级至高级考核难度逐级增大,不同级别的申报人数也有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