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监测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苏农办农〔2019〕34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监测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农发〔2019〕164号)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初评、复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抽查终评等程序,认定海门市东旭蔬菜专业合作社绿色蔬菜产业基地(名单见附件1)为2020年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大豫镇西兰花、青毛豆绿色生产基地等24个基地(名单见附件2)为2021年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第一批),现予一并公布。
附件:1.2020年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认定名单
2.2021年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认定名单(第一批)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