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粮食烘干中心验收规范〉的通知》(通农发〔2020〕1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各地村集体建设的市级粮食机械化烘干中心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合格的启东市金满田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个市级粮食烘干中心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希望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生产安全;各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时,加强维护检修和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表:1. 2020年村集体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情况汇总表
2.2020年全市村集体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信息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