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21〕6号),以及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农播〔2021〕72号)和《关于落实〈“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农播〔2022〕8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2022年继续实施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好主体作用,统筹推进农民职业教育发展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为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已成为满足农民在实践中提升知识技能和学历层次的主体力量,“三农”政策宣传的重要窗口,农村农民服务的有效渠道,在培养高素质农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农广校要积极作为,统筹推进农民职业教育发展,强化体系办学,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在实践育人方面的作用,形成人才培养合力。要主动加强与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广泛汇聚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等多方力量,加快形成社会资源有效参与的农民职业教育大格局。
二、抓实招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一)明确培养目标。农民中职教育聚焦当地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耕地保护、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紧密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以提高农民生产知识技能水平、生产经营能力为核心,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拥护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的乡村振兴技能型人才。
(二)选准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为年龄在18—50岁之间,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基层组织带头人、乡村产业带头人及青年农民为重点,主要包括农村基层干部(含村“两委”干部后备人才)、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返乡创业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和农村初中毕业生等。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地应结合脱贫农民职业教育培养需求进行招生。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专业招生注意选取产业基础好、接受能力强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建班,每班人数原则控制在50人以内。
(三)灵活设置专业。招生专业以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现有办学资质的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禽生产技术、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蚕桑生产与经营5个涉农专业为主,专业方向及授课内容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学员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要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农民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总方针。
(四)严格录取注册。农民中职教育采用非全日制办学形式,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制度,基本学制为2年,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有效生源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为依据,严禁弄虚作假,不得为同一新生办理双学籍。实行秋季注册,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经费,控制好招生培养人数。
(五)提升教学质量。各地要不断创新教育理念,从教学供给端入手,努力提升农广校教学服务能力。要强化课程思政教育,发挥专业课程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将立德树人导向落到实处。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切实开展需求调研工作,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的用工需求,优化教学内容。要加强师资选聘,强化实践教学,深化产教融合,加强线上学习建设和管理服务,探索适合农民学员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主动提供生产指导、政策推介、项目帮扶、交流平台等。要加强实践教学典型案例的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模式,引领农民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推进教改试点。合浦县、藤县、兴业县、陆川县农广校作为农民中职教育改革试点校,要通过推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专业教学标准, 探索创新教育理念, 深化教学内涵,改革教学机制,优化教学供给结构。围绕关键能力打造1—2门优质课、1—2个实践教学典型模式,探索适合学员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加强线上教学、岗位实践等教学环节的管理,为全区农民中职教育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过2—5年的探索,使教学队伍素养得到提升, 教学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培养规模稳中求进,农民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增强。
(七)完善档案管理。各级农广校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教学档案整理归档的要求,完善教学全程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其中授课备案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档案,应注意档案的完整性及规范性。
三、积极争取支持,不断夯实办学基础
(一)积极争取支持。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项目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导考核,形成切实可行的举措,确保农民中职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巩固农广校作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专门机构的地位,主动承接和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前瞻性政策研究、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过程管理、培训支撑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发挥贴近“三农”优势,为社会各部门服务“三农”提供桥梁纽带,推动建立教育培训、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服务、创业支持一体化的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切实发挥好服务农村农民的有效渠道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农广校体系校长、专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三支队伍,完善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吸纳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加入兼职师资队伍,充分利用全国共享师资力量,严格按规定发放入库且完成授课任务教师的授课费,切实调动教师授课积极性。主动对接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帮助学员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继续开展线上学习资源建设评选活动,继续宣传推介优秀基层校长、优秀教师,宣传典型事迹和教学成果,鼓励各地成立讲师团、名师工作室、教学创新团队。
(三)加强田间学校建设。争取主管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软硬件条件,提升教育培训服务支撑水平,将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成为体系下沉的办学终端。田间学校应坚持以用为主,依托各地有影响的合作社示范社、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等资源,在农业产业链上合理布局农民田间学校,促进农民田间学校数量、质量与产业发展相匹配,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规范运行管理,促进农民田间学校之间交流合作、协同发展。
(四)加强教材建设。鼓励开发适应当地产业发展的区域教材和特色教材,结合名师名课名教材一体化建设,开发与文字教材配套的音视教学资源,加快发展手册式、扫码式、活页式、融媒体等新型教材,打造一批农民教育培训精品经典教材,健全教材建设使用评价机制。
(五)加强经费监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每生3000元标准补贴办学经费(分两年预算到位),主要用于补贴招生宣传发动、聘用教师、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场地租用等,以及课本资料、实训实习场地、实训材料、教学设施和学员交通、误餐补贴等有关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配套农民教育培训专项经费。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2022年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任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2022年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任务表
序号 | 设区市 | 县级农广校 | 人数 | 备注 |
1 | 南宁市(120人) | 横州市 | 80 | |
2 | 武鸣区 | 40 | ||
3 | 桂林市(50人) | 全州县 | 50 | |
4 | 梧州市(200人) | 藤县 | 150 | |
5 | 苍梧县 | 50 | ||
6 | 北海市(260人) | 合浦县 | 160 | |
7 | 铁山港区 | 100 | ||
8 | 防城港市(120人) | 上思县 | 50 | |
9 | 港口区 | 35 | ||
10 | 防城区 | 35 | ||
11 | 贵港市(100人) | 覃塘区 | 100 | |
12 | 玉林市(355人) | 玉林市直 | 50 | |
13 | 玉州区 | 50 | ||
14 | 容县 | 60 | ||
15 | 北流市 | 50 | ||
16 | 兴业县 | 100 | ||
17 | 陆川县 | 45 | ||
18 | 百色市(180人) | 右江区 | 40 | |
19 | 靖西市 | 50 | ||
20 | 隆林各族自治县 | 40 | ||
21 | 西林县 | 50 | ||
22 | 贺州市(320人) | 八步区 | 90 | |
23 | 平桂区 | 50 | ||
24 | 富川瑶族自治县 | 80 | ||
25 | 昭平县 | 50 | ||
26 | 钟山县 | 50 | ||
27 | 河池市(295人) | 河池市农广校(广西河池职业农民学院) | 155 | |
28 | 大化瑶族自治县 | 40 | ||
29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50 | ||
30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50 | ||
合计 | 2000人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