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农业农村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皖农牧〔2011〕333号)文件要求,枞阳县中丰水产服务部经《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验收组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12月2日止,自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562--2879728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