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2022〕—129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农办农〔2022〕7号)转发你们(全文网址: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204/t20220420_6397040.htm),请按照通报要求认真组织核查,重点追查非法添加百草枯和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等行为,要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请本次通报涉及我省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其他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相关核查处理情况(含相关佐证材料)及监督抽查查处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农药检定所,同时将电子版报送省农药检定所,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结案后将查处情况报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四川省农药检定所联系人:万莉、罗瑞
联系电话:028-85505215;E-mail:scnys@sina.com
地址:成都市武兴一路115号 邮编:610045
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周了
联系电话:028-85018278;E-mail:nyzhzf2020@163.com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农办农〔2022〕7号)
2.农业农村部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我省经营单位)
3.农业农村部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我省生产企业)
4.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查处进展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