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区委农办召集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利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局、区林业竹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税务局、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了2021年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联席评审会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会,对列为本次监测对象的5个国家示范社和1个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填报的材料进行联合会审。
参会人员首先学习了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是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9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9〕5号),并对照相关标准进行逐项审核。经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会人员讨论研究,建议保留宜宾市翠屏区留诚养殖专业合作社、宜宾市翠屏区明清茶叶专业合作社、宜宾市翠屏区茗缘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宜宾市翠屏区兴荣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宜宾市翠屏区鸿鑫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国家级示范社资格。因宜宾市翠屏区金坪农民灌溉用水户协会已经停止提供相关用水服务且未正常经营,建议取消其国家级示范社资格。
为圆满完成翠屏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整体提升省级试点县工作任务,会议还就如何加强示范引领,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以优示范积极献言献策,以进一步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和引领带动能力,促进我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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